買加州新房,建商跟你說:「我們保固一年。」很多人聽完就以為,一年過後如果房子有施工問題,都只能自己吞。

其實不是。加州有一套叫 SB 800,也就是 Right to Repair Act 的法律,專門處理新建住宅的施工缺失(construction defects)。它跟建商自己提供的保固,是兩套不同的東西。

一句話總結:SB 800 不是「建商保固幾年」的另一種說法,而是加州針對新建住宅建立的一整套法定施工標準,加上提告前的處理流程。

第一件事:它先訂「房子應該做到什麼程度」

加州民法 Civil Code §896 對很多建築項目直接訂下功能標準。例如:屋頂、窗戶、淋浴間的防水不應該不當漏水;地基不應該有重大裂縫或造成結構不安全;水電系統也要正常運作。

換句話說,SB 800 是用「功能表現」來界定什麼算是可以主張的缺失。

第二件事:發現問題,第一步不是直接告建商

依照 Civil Code §910,在提起相關訴訟之前,屋主要先以書面通知建商(builder),讓建商有機會檢查並提出修繕。這也是它叫 Right to Repair 的原因。

加州消費者事務部(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)也提醒屋主:提告前要先聯絡建商,給建商修繕的機會。所以程序本身很重要,跳過程序可能影響你的權利。

第三件事:這不是一張「十年全包保固卡」

很多人聽到 SB 800「最長可以到 10 年」,就以為任何問題十年內都能免費修。這是常見的誤解。

法律對不同的問題設定不同期限。Civil Code §896 對某些項目明確規定較短的 1 年、2 年、4 年或 5 年期限;Civil Code §941 的 10 年,比較像整套規定的外部上限之一,不代表每一種缺失都有十年。

那「1 年 Fit & Finish 保固」又是什麼?

你交屋時常聽到的 1 年 Fit & Finish warranty,是 Civil Code §900 另外要求建商提供的、至少一年的書面有限保固。它主要涵蓋表面和收邊類項目,包括:

  • 櫥櫃(cabinets)
  • 鏡子(mirrors)
  • 地板(flooring)
  • 室內外牆面
  • 檯面(countertops)
  • 油漆表面
  • 收邊飾條(trim)

另外,依照 Civil Code §901,建商可以選擇提供比法律更多的保障。所以你的建商保固內容,要以實際拿到的文件為準。

SB 800 適用於哪些房子?

依照 Civil Code §938,新住宅的買賣合約由賣方在 2003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簽署,才適用這套規定。§896 也說明,這套標準針對原始施工、原本就要作為獨立住宅單位出售的住宅;condo conversion(由公寓改建的 condo)的適用方式不同。

新房出問題,先確認三件事

所以如果你買的是加州新建案,遇到問題不要只問:「建商保固過了沒?」你應該先確認:

  1. 這是不是 SB 800 涵蓋的住宅?
  2. 這個缺失對應哪一個法定標準?
  3. 現在還在那個項目的期限內嗎?

先把紀錄留好

不管是哪一種問題,都建議你:

  • 拍照、錄影記錄缺失
  • 寫下發現的日期
  • 保留所有報修紀錄和往來信件
  • 依照法定程序書面通知建商

建商的一年保固到期,不代表所有權利一起歸零;但 SB 800 也不是什麼問題都十年免費修。 個案要看缺失類型、日期、文件和適用條文,必要時請諮詢建築缺失相關的律師。

正在考慮買新建案?

如果你在洛杉磯或南加州看新建案,歡迎聯絡我。我可以陪你在簽約前把保固文件、交屋檢查和日後報修的流程講清楚。

資料來源

Wynn Hung | CA DRE #02249826 | eXp Realt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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